工作范围
从主张的权利、技术争点与证据入手,评估法律依据、程序进展及商业目标,确定适用程序与应对方向。
审判与异议程序
在驳回决定不服、无效、权利范围确认及撤销审判中,明确请求依据、证据与救济目标。
侵权分析与书面意见
将相关产品或服务与所主张的权利逐项比较,评估证据,并形成书面意见与答复论证。
争议策略与协同应对
统筹期限、并行程序及商业影响;涉及法院诉讼时,与诉讼律师协作。
咨询前请准备的资料
请提供相关权利编号、往来函件、产品或服务资料,以及答复或开庭期限。
分析权利范围、技术问题与证据,结合企业的商业目标制定知识产权审判及争议应对策略。
从主张的权利、技术争点与证据入手,评估法律依据、程序进展及商业目标,确定适用程序与应对方向。
在驳回决定不服、无效、权利范围确认及撤销审判中,明确请求依据、证据与救济目标。
将相关产品或服务与所主张的权利逐项比较,评估证据,并形成书面意见与答复论证。
统筹期限、并行程序及商业影响;涉及法院诉讼时,与诉讼律师协作。
请提供相关权利编号、往来函件、产品或服务资料,以及答复或开庭期限。
韩国特许审判院审理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注册、效力及保护范围问题。针对审查决定的不服与权利人和对方之间的争议,在请求目的和证据上有所不同,应结合实际问题及相关程序选择路径。
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
该程序审查申请驳回决定是否妥当。应针对实际驳回理由提出论证,包括专利的新颖性与创造性、商标的显著性及与在先商标的近似性、外观设计的注册条件等。
核对决定书、审查历史、引证资料及不服期限,并根据申请类型和阶段评估再审查或修改等其他路径。
外观设计·商标
申请修改因被认为改变原申请要旨等理由而不被接受时,可通过该程序争议其判断。其审查对象不同于申请本身的驳回决定。
比较原始图样、标志及修改前后资料,判断是否保持同一性,并协调不服程序与原申请的进程。
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
该审判判断已注册权利是否存在法定无效理由。专利与实用新型重点审查现有技术和说明书披露,商标关注注册条件与在先权利,外观设计关注在先设计与创作性。
请求方须将无效理由与证据公开时间对应,权利方则分析技术差异及证据局限。无效效力的起算时间取决于具体理由。
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
权利人一方请求认定对方技术、产品或标志落入注册权利范围。必须明确特定比较对象,并将其特征与保护范围逐项对应。
整理权利要求对照表、产品结构与运行资料、标志及指定商品资料。范围确认不同于损害赔偿或禁令程序,相关诉讼须另行规划。
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
正在使用或拟使用技术、产品、标志的一方,请求认定其不落入对方权利范围。适用于警告函应对,也可用于降低具体经营计划中的权利范围不确定性。
应明确实际实施结构和使用方式,而非抽象计划,并分析要素差异、设计或标志近似性、自由实施技术等争点。
商标
该程序处理注册后的不使用或不正当使用等法定撤销事由。典型的不使用撤销关注:无正当理由,在提出请求前连续三年以上未在韩国就指定商品使用注册商标。
答辩时须通过交易资料证明使用主体、时间、商品及商标同一性。不正当使用另须分析品质误认或来源混淆,撤销效力时间也按事由区分。
专利·实用新型
权利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更正已注册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说明书或附图。可涉及缩小权利要求、改正错误、澄清不明确记载,但不得实质扩大保护范围。
核对原始披露依据、更正前后范围及对相关诉讼的影响。无效或撤销程序进行中时,应区分独立更正审判与该程序内的更正请求。
专利·实用新型
该审判以已作更正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争议其效力。它不同于使注册权利本身无效的审判,核心是更正是否处于允许范围内。
对比更正前后内容与原申请说明书、附图,分析新增事项或实质扩张、变更,并分别准备针对更正与权利有效性的主张。
商标
专用或普通使用权人的使用导致品质误认、来源混淆等法定事由时,可请求撤销使用权注册。其对象是相关使用权注册,而非商标注册本身。
比较许可合同与注册内容、授权范围及实际标示销售方式,并评估是否同时需要商标撤销或合同救济。
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实施自己的注册权利须利用在先申请权利或与其抵触,且无法取得必要许可时,可考虑该程序。仅希望使用他人技术并不足以满足条件。
核对利用或抵触关系、许可协商经过及法定技术经济条件,并一并评估审决可能规定的许可范围和报酬。
专利
该程序争议专利权期限延长注册是否存在法定无效理由。原专利有效性与延长注册合法性属于不同问题,应具体核查延长依据及期限计算。
对照延长注册文件、许可登记资料和相关日期,区分争议针对整个延长期还是部分期间,以确定请求范围。
外观设计
针对部分审查外观设计注册的异议等导致注册撤销决定时,可通过此程序提出不服。它不同于注册前驳回不服和注册无效审判,应核对撤销理由与审理对象。
综合分析异议书及证据、撤销决定和原始图样,准备关于相同近似性及注册条件的答辩材料,并以决定送达日管理不服期限。
了解具体事项、服务范围及已公开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