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허6765 驳回决定案
[基本类比原
商标不能被确认为不可分割的结合,以至于在交易中被认为不自然,这可能仅仅是一个发音或概念,而整个组成部分并不总是发音/概念,而且可以将自己确定为 " 独立组成部分 " ,并可能出现在一个或多个类似的商标中。
在先注册商标 | 申请商标 | |
标记 | ![]() | ![]() |
指定商品 | DC发电机、白炽灯泡等。 | 目录 书籍等. |
[标记的可变性]
申请商标是一个由"Grazia"组成的字符商标,意为"幸福,可爱,恩惠,慈悲,以及女性名字",意为"房屋,建筑,家庭"(1,2). 即使一般的需求和贸易商并不确切知道商标申请的字母含义,申请商标的 " Casa " 部分也嵌在 " GRAZIA " 部分右下角,与 " GRAZIA " 这一部分相比非常小和细,类型不同。 此外,由于上述人物的组合,很难产生任何特殊的概念,或者在一次交易中,当上述人物被单独观察到时,很难被认为是不可分割的,并且不能说"GRAZIA"在视频摄像头,调制解调器,日历,手机通信业务等方面缺乏或缺乏"GRAZIA"的含义,而后者是商标指定商品/服务所应用的事件。归根结底,这个申请商标的案例只能出现在"GRAZIA"的部分,当在"GRAZIA"部分被观察到时,它会发音如"Grazia".
早期的注册商标是具有资本化女性名称gracia的商标,其发音会为gracia,gracia,gracia.
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的外观不近似,含义无法比较;但申请商标可仅以GRAZIA部分被称呼,读作“그라치아”等时,双方读音相同或近似。
[指定商品]
应用商标指定商品 / 视频相机是早期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的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通用的一般交易中的类似产品.
[决
申请商标与先前的注册商标相似,其部分指定商品/服务与之前的一些注册商标相似,因此一般需求者或交易者足以引起对来源的误解. 因此,申请商标和早期注册商标相似.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