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较晚才发现与自己长期使用的品牌近似的商标已经申请并公告,应如何应对?
许多人认为,“在商标注册后申请无效审判不好吗? ”然而,在申请通知阶段而不是注册之后回应商标纠纷的时间和成本往往更有效率。
本案中可以使用的制度是商标异议.
商标反对制度,是指允许您通过提交反对注册商标在一定期限内注册的意见和证据,提前注册不适当的商标.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更仔细地研究商标反对是什么,何时可以提出,何时可以使用,甚至与无效审判的区别.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反对是一种允许任何人就已经宣布的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反对注册的意见的制度.
经审查认为商标申请符合注册要求的,不立即办理注册手续,但先作申请公告.
在申请通知期内,如果第三方认定有理由拒绝该商标注册,可以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出反对,韩国知识产权局将重新审查所提交的债权和证据,以决定是否注册.
换句话说,你可以将商标反对理解为一种防止不当商标注册的制度.
为什么有一个申请通知系统?
商标审查由专利局的审查人员进行,但在识别市场实际使用的所有品牌,前期权利和交易条件方面可能存在限制。
为了补偿这一点,商标法将已经通过一段时间的审查的申请公之于众,并建立申请公告与异议制度,以便任何人如果确定有理由拒绝登记,可以提出意见。
这有助于防止注册前阶段的商标注册不正确。
什么时候和谁可以提出商标反对?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自申请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反对.
换言之,不仅有关各方可以提出反对,而且根据法律,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反对。
商标反对的要点如下:
- 申请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
- 申请期限:自申请通知之日起2个月
- 如何提交:提出反对、提出反对的理由和证据
- 官方费用:每个商品类别50,000韩元
原则上,在申请通知期限届满后不能提出异议,因此,必须不断检查竞争对手的商标申请或申请通知的状况.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审查商标反对意见?
在下列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提出商标异议:
- 如果与现有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这是消费者可能因外观、名称或概念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类似而对来源感到困惑的情况。
- 如果与实际使用的品牌有混淆的可能.
如果通过您的业务与知名品牌有混淆的风险,审查也可能是必要的。
- 如果怀疑申请是为非法目的提出的;
本案判决该申请是为了模仿他人品牌或者利用他人声誉而提出的.
- 根据《商标法》拒绝登记的理由的案件
如果商标缺乏显著性或根据商标法对注册加以限制,也可考虑提出反对意见。
• 是否可实际提出反对意见,必须通过全面审查商标、指定商品、先前权利、使用状况等的相似性来确定。
商标反对与商标无效审判有何区别?.
商标反对和商标无效审判都是对不适当的商标注册提出质疑的程序,但最大的区别在于答复的时间.

如果这个问题能够在申请通知阶段得到解决,与单独进行无效审判相比,时间和费用往往可以节省.
准备商标反对时要检查什么
- 检查申请是否已宣布
商标异议只能针对已公告申请的商标提出,所以必须首先检查申请是否已经公告,期限.
- 先前权利审查
我们审查可作为反对依据的权利,如现有注册商标、使用事实和名声。
- 审查拒绝登记的理由
我们审查根据《商标法》是否有理由拒绝登记,并概述提出要求的法律依据。
- 安全证据
必须事先编写客观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材料、广告和促销材料以及交易记录。
品牌保护的关键是快速反应
品牌是长期投入时间和资金创造的重要资产.
如果注册了类似的商标,将来可能导致各种商标纠纷,回应过程也可能变得更加复杂.
商标反对是在登记前阶段防止此类纠纷的有效机制。
特别是,如果怀疑竞争对手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类似,或者该申请是为非法目的提出的,应当自申请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迅速答复.
通过不断监控商标申请公告,制定相应的响应策略,可以更可靠地保护自己的品牌.
已经确认有类似商标申请被公告或者正在考虑品牌保护策略的,请征求专家意见,提出适合你情况的对策方案.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