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후1658 驳回决定案
商标 | 申请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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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这就是申请商标与商标整体概念分离的情况,"AUDIO SYS"的下部是相对于申请商标指定商品的一般使用术语,因此申请商标的主体是"BOSS"部分,商标是"HU".
[决
本案申请商标的底部是"BOSS"部分,当引用商标仅简称为"BOSS"时,本案的发音和概念相同,因此两个商标是相似的商标.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申请商标的上下部分相互分离,下方“AUDIO SYSTEMS”属于指定商品的常用描述,缺乏显著性,因此“BOSS”为主要部分。引证商标中的“HUGO”与“BOSS”也需要分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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