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허5225 注册无效案
[整个观察. ]
商标用于区分商品来源并防止混淆,其识别功能通常由整体构成共同发挥。因此,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原则上应整体比较外观、读音与含义。若其中某一部分特别吸引消费者注意并独立发挥识别功能,也可结合整体观察,提取该主要识别部分进行比较。但这种比较应服务于对商标整体的判断。
注册商标 | 商标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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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的可变性]
(1) 外观。
注册商标是SNOW和PERFUME两个字母的组合,比较标记也是冰雪两个词的组合. 与两个商标不同,两个商标的外观不同.
(2)发音和概念.
注册商标是初中阶段两个常用英文字符的组合。这两个商标的字符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在交易中被认为是不自然的,而斯诺在注册商标PERFUME和SNOW以及可比商标的组件中,要么缺少,要么薄弱作为技术标志。此外,在指定商品中使用时,将冰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在技术标记中直接表示指定商品的性质(质量,功效等). 与两个商标不同,SNOW部分通常包含在内,但两者都没有技术标志的中心特色。因此,不能通过只分离每个组成部分的一部分来确定商标是否相似来观察这两个商标。
(c) 根据整个意见来判断。
因此,仅将两个商标的部分字符分开,确定它们是否相似是不恰当的,因此在确定它们是否相似时,一个人应该回到原则上来,按照标准评价整个综合字符商标. 如果看注册商标和可比商标,两个商标的外观和发音不同. 此外,注册商标是雪,雪,雪等新概念,可比商标是雪或冰等新概念.
[决
两商标的外观、读音及含义整体不近似,即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也不易造成来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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