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洞见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韩国红外传感器案区分比较对象的明确性与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1

捕鼠箱与两项程序要求

韩国专利法院2026年8月19日的2025Heo10551判决涉及区域检测传感器及害虫捕获装置专利第10-1099946号,申请于2009年6月23日,注册于2011年12月21日。权利要求1包括壳体、发光部、受光传感器、检测电路及水平遮光板,权利要求2增加垂直遮光板。权利人于2023年8月18日针对一种以闸门隔板分开入口区和诱饵区的捕鼠箱,提出积极保护范围确认请求。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2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2

能够比较,不等于具备相同构成

专利审判院于2025年9月10日作出2023Dang2774决定,以对象不明确且与实际产品不一致为由驳回程序请求。法院结合2025年6月20日补正的说明书和图纸,认为锥形红外辐射、盖体及闸门隔板足以与权利要求1、2比较。与平行发光或专利水平遮光板存在清楚差异,并不当然意味着对象不明确。对于权利要求3至9,原告未主张落入范围,也未具体说明各项对应构成。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3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3

按传感器分别理解说明

实物诱饵区的传感器向斜下方照射,而说明中提到水平方向。法院认为“水平”描述的是入口侧接近检测传感器,其辐射区域包含水平部分,并不涉及另一侧的进入检测传感器。被确认发明与实际产品的对应配置一致,权利人也将入口侧四个传感器对应于专利发光单元。结合位置、功能和图纸理解后,所称矛盾不再成立。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4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4

部分撤销程序决定,并非认定侵权

法院撤销了权利要求1、2部分的程序性驳回,驳回有关3至9的其余撤销请求。它没有认定捕鼠箱侵权或落入1、2的保护范围。实务准备应逐项对应所主张权利要求与真实产品构成,按位置和功能区分相似传感器,并保留准确图纸。比较后是否落入保护范围,仍属另一项实体判断。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5
专利保护范围确认程序中,如何明确被确认发明 — 图 5

图中保留原始标注与形态,相关内容在正文中说明。

查看韩文原文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咨询相关业务 ↗全部文章相关业务:专利与实用新型 ↗ 相关业务:知识产权争议与审判程序 ↗

与IPLEX探讨技术保护与知识产权布局的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