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争点
韩国专利法院2026年7月16日作出的2025Heo10512判决涉及第2068513号专利“多晶金属氧化物、其制造方法及含有它的产品”。该正极材料旨在兼顾稳定性与昂贵钴元素的用量。权利要求1在含锂、镍、氧的晶粒之间形成钴浓度较高的晶界。专利审判院于2025年7月31日宣告无效后,权利人主张“晶界”应按通常科学含义解释,即不同取向晶粒间约0.5至1纳米的边界。

数值和图纸指向更宽区域
说明书却记载1至200纳米,元素分布图的说明为50至150纳米、平均约100纳米。法院结合技术课题和EDX元素分析图,将术语解释为厚1至200纳米的富钴区域,并非允许任意依据说明书扩大或缩小权利要求。2003年2月28日公开的日本公报2003-59489将约50纳米的富钴区称为一次粒子表面附近区域;虽名称不同,却落入上述解释,并具有烧结形成的含锂、镍、氧颗粒结构。

不同权利要求对应不同无效理由
权利要求1、3、11相对于在先发明5同时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2、4至8、10缺乏创造性,所增数值范围未体现超出常规选择的技术意义。增加保护层的9及采用其颗粒的电池12,因发明5与4的组合而缺乏创造性;制造方法13则依所制颗粒不同,以5单独或5与4组合否定创造性。法院维持无效并驳回权利人的撤销请求,而非认定全部十三项都仅因缺乏新颖性无效。

充分公开与清楚性须分别判断
法院未采纳公开不充分及不清楚的攻击:浓度范围和EDX方法可用于确认差异,约3原子百分比的分布也有助于理解“实质均匀”。在先发明1、2未充分显示晶界富钴,比例或工艺亦有差异。实务上应以区域、厚度和测量方法一致定义特殊术语,即便名称不同也要比较结构,并解释数值范围的技术意义。公开清楚本身不等于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
图中保留原始标注与形态,相关内容在正文中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