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洞见

商标近似判断:RABVAC与LAVAC

指定商品:在先注册商标涉及兽用药剂;申请商标涉及犬、猫、马用疫苗及兽用药剂。

2004허6422 驳回决定案
在先注册商标申请商标
标记配图:商标近似判断:RABVAC与LAVAC配图:商标近似判断:RABVAC与LAVAC
指定商品兽医狗/猫/马疫苗、动物药品
[另见商标]
1. 标记是否相似
RABVAC由6个拉丁字母组成,LAVAC由5个组成,均为一般消费者难以理解含义的臆造词。两者共有A和VAC,但字母数量及首字母R/L不同。按韩语习惯,RABVAC可读作“rab-bak”或“raeb-bak”,LAVAC读作“ra-bak”或“rae-bak”。两者均仅有两个音节,省略显著性较弱的部分而只称呼其余部分并不自然。即便可能简称,也不排除整体读音;多个可能读音中任一读音近似,便可能认定商标近似(大法院2001年7月27日,99Hu796)。没有证据表明兽药领域的专业或谨慎消费者会省略VAC,因此认定两商标读音近似。
2. 指定商品。
申请商标的“动物药”与早期注册商标的“动物药”相同,“狗/猫/马疫苗”在性质、生产、销售和消费上都是一样的。
[决
申请商标与之前的注册商标相似,指定商品相似,因此申请商标与之前的注册商标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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