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허5394 驳回决定案
[共同的判断
1. 标记相似性的一般理论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客观、整体地比较外观、读音及含义,并考虑消费者隔离接触商标时的来源混淆风险。组合商标的各部分若未紧密结合到不可自然分开的程度,可由具有独立识别作用的部分称呼或理解;其中一种读音或含义与他人商标近似时,还需结合整体判断。
2. 指定商品类似性判决的一般理论
指定商品的相似性,应当根据同一公司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在对正在制备的商品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时是否可能被误认确定,但应当根据一般贸易的智慧,结合商品本身,生产部门,销售部门和需求者的财产质量,形状,用途和交易范围等进行判断.
"早期注册商标"

指定商品:汽油用于燃料、石油、煤油、柴油、工业汽油等。
商标申请

指定商品:天然气,即:气体凝聚和液化天然气
[法院判决摘要]
1. 标记的相似性
(1) 外观比较
申请商标是上下字符的组合. 申请商标的外观与NOVAREX不同,后者是早期的注册商标,因为上下行间距相差很大,字母的颜色为蓝色,俄罗斯特色也不同.
(2) 读音比较
申请商标中的俄文字母与英文字母分列上下两行,行间距较大,且二者结合未形成新的含义,难以认定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英文字母“NOVATEK”相对于指定商品的显著性并不弱,普通消费者或交易者可能单独识别该部分。其韩语读音为“노바텍”,与在先商标“NOVATEX”的读音“노바텍스”相比,虽然分别为三个和四个音节,但前三个音节相同,在先商标末尾的“스”发音较弱。因此,两者的整体读音极为近似。
3) 概念比较
申请商标和先前注册商标的字样没有意义.
2. 指定商品。
虽然天然气和燃料汽油在生产和开采过程中存在一些差异,但它是碳氢化合物的主要成分,在一般住宅,运输,工厂和发电厂等各个领域被用作燃料.
3. 结论
申请商标和早期注册商标的外观不同,但发音与同名商标非常相似. 当一并用于特定产品时,标记相互相似,因为人们担心普通消费者或交易者会对产品的来源造成混淆. 此外,申请商标和预先注册商标的产品指定也非常相似,因此两种商标相互相似.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