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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自2023年2月4日起实施商标部分驳回制度。
本办法旨在扩大申请人在商标申请过程中获得权利的机会,减少经营上的不便.
过去,如果提交的部分指定商品有拒绝的理由,但未予删除或更正,则整个指定商品将被拒绝。 然而,现在只有有拒绝理由的货物被拒绝,其余货物可以登记为拒绝货物。
因此,如果拒绝向申请人提供某些指定商品,该申请人如何答复? 是否可能消除指定商品?
在本条中,我们将审视“商标拒绝制度”和“商标分割应用制度”。
商标拒绝是什么?
过去,即使已申请的商标指定商品之一也被拒绝,除非产品被修改。部分拒绝制度是这些不便的改善,因此只有有拒绝理由的货物才能在申请人不采取任何行动的情况下被拒绝,其余物品可以毫无问题地登记。
这和下表一样简单。

此外,随着这一制度的实行,还作了以下修改。
- 破产时
不是全部,而是被拒绝的。
- 审判结束后,一些可以被移除.
在就一些被否决的产品提出索赔之后,申请人的选择和灵活性得到了扩大,只允许他按自己的意愿拿下一部分。
什么是商标申请?
如果某些指定商品因部分拒绝而被拒绝,申请人应如何答复?
在上表中,被否决的A、B、C、D和新的申请可能推迟申请,妨碍现有权利范围得到适当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它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分割申请制度允许对单一商标申请中的部分指定商品进行独立审查.
这意味着商标本身将保持不变,但只有部分设计出来的有问题商品能够单独回复,可以注册的产品将帮助您先进行注册,同时保持您现有的申请.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办法不是关于将合并商标(一种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商标结合起来的商标)分拆,而是将所指定商品的构成在同一个商标内分拆。

在上述例子中,鞋子和内衣被作为指定商品申请,但如果只拒绝鞋子,就可以从申请中移除鞋子,并着手对鞋子进行拆分申请。
申请商标.
1. 仅在指定商品中提供。
只有在原产地的指定商品范围内才有可能获得分红。 换句话说,不可能添加以前没有申请过的新产品。但是,对于原申请的指定商品,允许拆分成特定产品。
有产品不属于原申请范围的,会发出"不合格通知",申请人删除该产品后,会确认为合法分割。申请未答复或者未治愈的,应当将全部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并将所有指定商品的实际申请日期作为申请审查。
2. 分时间
分红申请只有在可能的时间期限内才允许. 申请程序完成后不能分拆申请,如申请已经注册或者拒绝注册被确认. 因此,必须检查分拆申请的时间和最后期限。
商标效应.
1. 回到顶端
对于合法分割申请,将追溯确认申请日期.
但是,对于优先债权或特别申请,将按分期申请日期计算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
2. 师之独立.
这是与原件不同的申请。 因此,即使源头被拒绝或喝醉,也不影响分拆申请. 另外,申请的程序效果不会自动传递给分割申请.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