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发明报酬：技术费不能全部视为专利收益

韩国BNR17案分别评估专利、菌株、商标和技术资料的价值，再计算发明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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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与洞见 新闻与洞见 职务发明报酬：技术费不能全部视为专利收益 韩国BNR17案分别评估专利、菌株、商标和技术资料的价值，再计算发明人报酬。 专利 2026.10.09 已出版 IPLEX 阅读约5分钟 合同约定的5%不是发明人的报酬比例 韩国专利法院2026年9月10日2025Na10216判决，涉及BNR17菌株的职务发明报酬。Bioneer承继员工发明权利后，与AceBiome约定按合同产品销售额的5%收取技术费。但合同同时许可使用专利、菌株和商标，并提供专有技术与实验资料。 公司之间的技术费率，不能直接当作员工报酬率。法院结合合同目的及实际利用情况，包括包装中的BNR17、AceBiome标识进行判断。合同虽列有其他专利，双方并不争议实际用于产品的仅为本案专利。 标有BNR17和AceBiome的合同产品包装 40%、40%、10%、10%是个案分配 法院将技术费的40%归于专利实施、40%归于菌株本身使用、10%归于商标、10%归于专有技术和实验资料。许可实施专利与许可使用已经提供的具体菌株，是不同资产的利用。可量产菌株的供应具有价值，技术资料也用于生产及功能性原料的行政程序。 这些比例不是适用于所有技术转让的统一标准。专利图4反映培养时间与菌数、葡萄糖、多糖的变化；图5和图6分别比较对照组与BNR17给药组的粪便量、粪便中多糖。它们说明发明技术内容，并不表示技术费的分配比例。 图4：培养时间与菌数、葡萄糖及多糖的变化 图5：对照组与BNR17给药组粪便量比较 图6：对照组与BNR17给药组粪便中多糖比较 未来收益应有合理依据 法院考虑已收取的技术费，以及截至2027年5月14日专利届满前合理预期的收入。持续增长或照搬上年度下降比例的主张均未被直接采用，而是以最近的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估算，并将未来收入折算为现值。 技术费合计为78,137,977,755韩元，其中40%的专利部分，即31,255,191,102韩元，被认定为计算报酬的用人单位收益。 区分发明人整体贡献和共同发明人内部份额 法院考虑公司长期研究积累、人员设备、量产和商业化投入及风险，将发明人贡献率认定为10%。在共同发明人之间，原告主导研究方向和具体实验计划，因此其内部贡献份额为50%；其他发明人的实验、指导和菌株筛选贡献也获认可。 31,255,191,102韩元依次乘以10%和50%，报酬为1,562,759,555韩元。法院变更一审判决，判令支付该金额及迟延损害金，驳回其余请求。 时效与内部程序同样重要 因权利承继时点，本案适用旧韩国《专利法》。公司提出已过十年的时效抗辩，但其工作规章要求委员会确定报酬对象和金额，而委员会并未召开。法院认为存在行使请求权的法律障碍，未采纳时效抗辩。这不意味着所有年代久远的发明报酬请求都不受时效限制。 实务中应区分合同中的权利、实物和信息，并保存实际利用证据。研究人员记录具体构思和实验设计，公司保留既有研究及商业化投入资料，同时真实运行报酬审议程序。计算报酬需要逐层分析，不能只看销售额。 图中保留原始标注与形态，案件事实及法院判断在正文中说明。 查看韩文原文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咨询相关业务 ↗ 全部文章 相关业务：专利与实用新型 ↗ 相关业务：知识产权争议与审判程序 ↗ 本页目录 合同约定的5%不是发明人的报酬比例 40%、40%、10%、10%是个案分配 未来收益应有合理依据 区分发明人整体贡献和共同发明人内部份额 时效与内部程序同样重要 咨询IPLEX 与我们讨论您的需求 保护、维权与管理。 我们将与您共同分析技术与业务需求。 ↗ 联系我们 较新文章 商标侵权赔偿是否全部翻倍：韩国“诸葛亮”白酒案 ↗ 较早文章 外观设计权利范围确认：先核实对方实际实施的产品 ↗ 相关解读 专利 2026.10.16 合金专利创造性：数值差异为何未必足够 韩国大法院2023Hu10637案说明，焊丝的组分、用途及技术效果应结合说明书与现有技术整体评价。 ↗ 阅读全文 专利 2026.10.15 以无权申请为由主张专利无效，谁负举证责任？ 韩国大法院2019Hu11268案区分技术相似性与未经授权取得他人发明的证明问题。 ↗ 阅读全文 专利 2026.10.14 概括委托书与韩国专利申请手续补正 韩国大法院2021Du63099案区分代理权的书面证明、提交形式与补正期限。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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