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不使用撤销：通过案例解析应对策略

通过商标不使用撤销案例，分析使用证据争点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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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与洞见 新闻与洞见 商标不使用撤销：通过案例解析应对策略 通过商标不使用撤销案例，分析使用证据争点与应对策略。 商标 2026.09.17 已发布 IPLEX 阅读约12分钟 IPLEX既曾通过不使用撤销程序，撤销阻碍客户品牌注册的在先商标，也曾代表商标权人提交使用证据，成功抗辩撤销请求。前者通过撤销决定清除注册障碍，后者通过证明实际使用维持注册。 企业考虑商标不使用撤销审判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希望为即将推出的新品牌取得商标权，有的则需要保住长期持有的注册商标。我们首先了解客户希望解决的商业问题，再结合商标注册情况和使用历史制定应对方案。 如果将商标申请与撤销审判割裂处理，容易忽略客户后续需要采取的措施。IPLEX将申请审查中发现的在先权利问题与相应审判程序衔接；在代理商标权人应诉时，则围绕实际使用情况审查证据和论证。以下案例展示了相关工作的具体成果。 2024당196案：撤销妨碍申请的在先注册商标 本案中，客户的商标申请因在先注册商标而面临被驳回的风险。要取得拟使用品牌的商标权，首先需要解决该在先权利障碍。IPLEX代理客户作为请求人，针对在先商标提起了不使用撤销审判。 2024年9月25日，韩国特许审判院在2024당196案中作出撤销第1683535号商标注册的决定。金容德专利代理师代理请求人，成功撤销了可能阻碍客户商标申请的在先注册商标。 如果企业已准备好产品包装和销售页面，或已向合作伙伴推广品牌名称，此时更名往往会带来较大负担。我们分析在先商标与客户申请的冲突程度，并评估能否通过不使用撤销审判排除障碍。本案正是将上述分析落实为撤销成功结果的案例。 在先商标被撤销，并不意味着客户的申请将自动获准注册。申请商标的显著性、其他在先权利等审查事项仍须分别核查。后续工作需要结合撤销范围与在审申请之间的关系，继续推进客户的商标注册。 2025年撤销成功案例：排除商标申请中的在先权利障碍 在另一案件中，他人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可能阻碍客户的商标申请。IPLEX通过不使用撤销审判，处理影响客户核心品牌注册的在先权利问题。 我们通过论证在先商标存在不使用撤销事由，取得了撤销注册的决定。2025年11月26日作出的审判决定撤销了涉案商标注册，为客户后续推进商标注册创造了条件。 准备商标申请时，既要检索名称近似的商标，也要核查在先注册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指定商品、服务与客户业务的重合程度，直接影响应对方案。仅确认一个注册号，并不足以完成这项分析。 IPLEX结合客户拟使用的商标及实际业务开展分析。对于在审申请，我们核查审查进度及已收到的审查意见；对于尚未提交的申请，则先明确需要保护的商品和服务。由此判断，针对在先商标提起审判是否符合客户的申请目标。 2025당3930案：撤销部分指定服务上的商标注册 2026年7月21日，在2025당3930案中，IPLEX代表请求人，获得对商标注册号1747398的部分撤销决定。撤销范围涉及培训与指导、培训课程安排与开展等指定服务。 一项注册可能涵盖多种商品或服务，但仅其中部分与客户业务冲突。本案撤销的是请求所针对的指定服务，应与整项注册被撤销的情形区分。 准备撤销请求时，应明确目标商标及拟挑战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并结合请求范围和可能出现的使用证据问题，避免遗漏与客户申请冲突的项目，据此确定程序目标。 不使用撤销审判的结果，不能仅用胜诉或败诉概括。哪些权利被撤销、撤销范围有多大，决定了该结果对客户申请和业务的实际影响。IPLEX核对审判决定主文及撤销范围，并据此明确后续需要处理的事项。 成功应对不使用撤销审判的案例 本案中，IPLEX代理商标权人作为被请求人应诉。我们通过充分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事实，成功阻止了因不使用而撤销注册，维护了客户的商标权。 商标权人可能难以理解，自己一直使用的商标为何会被他人请求撤销，尤其是在持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但在审判程序中，企业经营情况与注册商标的使用事实均需要清楚说明。企业熟悉的交易过程，也必须通过具体记录和证据向审理机关呈现。 本案最终保住了客户的商标注册。IPLEX既代理客户撤销妨碍申请的在先权利，也代理商标权人维护已取得的权利，积累了商标注册后争议处理的经验。 使用证据的关键在于证明力，而非材料数量。例如，产品照片可能显示商标，却无法证明拍摄时间；有日期的交易文件可能证明交易，却未体现所使用的商标。我们将商品、商标标识与交易记录相互关联，形成能够说明使用事实的证据链。 我们核查使用主体、使用时间、实际展示的商标及其与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关系，区分已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和需要补充的部分，并结合撤销抗辩经验，将权利人的记录与待证事项对应。 在2024당3657案中，IPLEX代表被请求人，获得驳回撤销请求的决定。针对对方提出的不使用主张，我们梳理商标使用事实与证据，结合相关法律原则提出抗辩。韩国知识产权审判院未支持该撤销请求。 结合请求人与权利人双方视角评估案件 请求人也应考虑权利人可能提交的证据。网络搜索未发现销售记录，并不排除线下交易或被许可人的使用。若仅凭搜索结果判断未使用，可能在对方提交证据后需要调整应对策略。 商标权人需要说明企业内部习以为常、但外部人员并不掌握的事实。例如，产品名称与注册商标不同，或生产主体与销售主体不一致时，应解释其中的关系。客户对业务的了解，需要与客观记录结合，才能清楚呈现相关事实。 对于请求人，需要分析对方证据所反映的使用时间、方式，以及是否足以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对于被请求人，则要确认现有记录能否支持相应事实。代理双方案件的经验，有助于我们在初期识别关键问题并制定应对方案。 首先应明确客户希望取得的结果：排除在先商标对申请的阻碍，与维护被请求撤销的注册商标，所需准备并不相同。客户的产品计划和业务时间安排，也会影响处理事项的先后顺序。 为何需要统筹商标申请与不使用撤销审判 根据韩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在审判请求日前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在韩国就指定商品使用的，可能成为不使用撤销审判的对象。持有商标注册，并不等同于能够证明商标已经使用。 如果在先商标阻碍申请，应先核查其权利状态和指定商品、服务，再分析与客户商标的冲突范围，并评估不使用撤销审判是否适用。仅发现近似名称，不足以据此决定提起审判。 商标申请与审判程序的时间安排也需统筹。准备撤销请求，不应延误申请所需采取的措施，也不应错过已收到的审查意见答复期限。我们同时跟进在审申请与审判程序，明确各阶段的应对事项。 审查范围还包括客户正在使用的其他名称及计划推出的产品线，以判断现有申请能否充分覆盖实际业务，是否需要考虑补充保护。运用撤销审判，应服务于客户整体的商标保护目标。 取得有利决定后，仍需确认撤销范围、决定是否生效，以及客户申请是否存在其他驳回事由。解决某一在先商标障碍，与确认申请满足全部注册条件，是后续工作中需要分别判断的问题。 商标使用证据的审查与核实 收到不使用撤销请求后，应先明确涉案注册商标及被请求撤销的指定商品、服务，再以审判请求日为基准确定需要证明使用的期间。当前销售页面与历史记录所能证明的事实不同，因此需要查找相关期间内的使用证据。 销售记录、交易文件、广告和网络发布内容，各自能够证明的事实不同。我们核查记录日期、商标的呈现方式及其与涉案商品、服务的关联。涉及境外经营活动的，还需另行判断相关证据能否证明在韩国的使用。 证据的组织方式应有助于说明交易过程，而不是简单沿用企业的文件保存顺序。我们交叉核对产品名称、订单记录和交易日期，明确各项证据支持的事实，并查明可能被对方质疑的不一致之处。 实际使用的标识与注册商标存在差异时，应具体核查变更内容。仅凭视觉上相似，无法判断该使用是否能够被认可。需要结合文字、图形及排列方式等差异，按照通常交易认知分析其与注册商标是否具有同一性。 如果证据以关联企业或销售方的名义形成，还需确认实际使用人与商标权人的关系。仅说明双方属于同一企业集团，未必足以解释全部相关事实；应明确由谁使用商标，以及使用所依据的授权。 即使现有材料看似不足，也不必在咨询前自行筛选少量文件。提供当时的合作伙伴、销售渠道、广告代理及内部存档情况，有助于发现更多证据。我们区分已掌握的记录与仍需查找的材料，围绕案件争点确定举证方向。 不使用撤销审判的咨询与代理 如果在先注册影响您的申请，请准备拟使用的商标及相关商品、服务资料，并提供已知的在先商标注册号、在审申请号和审查意见。我们核查冲突权利，评估提起撤销审判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如果您的注册商标被请求撤销，请先保留审判请求书及随附文件，确认答复期限，再梳理商标使用历史。除自身保存的文件外，也应查明销售部门或合作伙伴掌握的相关记录。 咨询时，我们还会核查标识变更、经营中断、商标转让等影响使用过程的情况。了解当时的背景，有助于解释证据之间的差异，并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请尽可能保留原始文件及其形成时间等信息。 随着程序推进，我们结合对方的主张和证据调整应对方案。对于新出现的争点，进一步核实必要事实并补充材料。收到审判决定后，我们审查决定主文、对权利范围的影响以及后续需要采取的措施。 IPLEX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所的商标争议咨询 IPLEX处理商标争议的经验，既包括撤销妨碍申请的在先注册，也包括通过证明使用维护商标权人的注册。我们结合客户希望保护的品牌与现有权利，提出适当的程序建议。 如果在先商标阻碍您的申请，或您的注册商标面临不使用撤销请求，请向我们说明具体情况。商标注册信息、指定商品或服务、使用历史及正在进行的程序，有助于明确需要审查的问题。我们也会结合产品上市和销售安排开展分析。 IPLEX位于首尔地铁2号线三成站附近。我们结合客户情况，提供商标申请与可注册性分析、不使用撤销请求及抗辩，以及商标争议应对服务。 咨询电话：02-556-1028 电子邮箱：global@iplexlaw.co.kr 查看韩文原文 本文基于发表时的情况撰写。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IPLEX。 咨询相关业务 ↗ 全部文章 相关业务：外观设计与商标 ↗ 相关业务：知识产权争议与审判程序 ↗ 咨询IPLEX 与我们讨论您的需求 保护、维权与管理。 我们将与您共同分析技术与业务需求。 ↗ 联系我们 较新文章 AI专利：保护对象与申请准备要点 ↗ 较早文章 以临时说明书提交申请：为技术构想争取保护 ↗ 相关解读 商标 2026.10.01 糖果使用TikTok标志：韩国商标审查中的淡化风险 韩国专利法院2025Heo10379案说明，商品领域不同及申请后的商业成功，未必足以排除对驰名商标显著性的损害。 ↗ 阅读全文 商标 2026.09.30 担心商标纠纷，能否成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韩国大法院2024후10504号判决区分上市意愿、准备行为和经营者无法控制的客观障碍。 ↗ 阅读全文 商标 2026.09.29 应用名称识别的是软件商品，还是通过应用提供的服务？ 010PAY案即韩国专利法院2025허10405号判决，从交易目的与收入结构分析商标的实际使用对象。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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